为表彰大学期间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评选办法。
一、 评选条件
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条件
1.我院2018届第一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。
2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。
3.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全部合格,无重修记录。
4.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、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。
5.主修专业的毕业论文成绩为A。
6.获2次二等以上校级奖学金。
7.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一等奖以上奖项的优先考虑。
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条件
1.我院2018届第一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。
2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。
3.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、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。
4.主修专业的毕业论文成绩为B以上。
5.获2次二等以上校级奖学金。
二、评选名额
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到每个系。2018届生物科学毕业生67人,生物技术毕业生57人,海洋科学39人。
1. 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系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%;
2. 院级优秀毕业生一般不超过各系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%。
三、 评选机构
优秀毕业生初评小组,由学院2018届各班班长组成。
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,由学院领导、系主任、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、本科毕业班班主任组成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本科毕业生,于2018年5月18 日前,亲自将书面申请材料(含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、获奖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、本科期间全部成绩单等),上交优秀毕业生初评小组。
2. 优秀毕业生初评小组对所收集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初评,并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提交通过初评的名单和材料。
3.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对通过初评的名单和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单。
4.通过学院主页与学校公文通对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。
五、此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附件:
201851123201841316优秀毕业生申请表.doc